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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阿狗狗
有機農業的歷史
有機農業(Organic
Agriculture),是指一種比較不污染環境、較兼顧生態平衡,並能提供消費者健康安全之農產品的生產方式與根本思維上的反省。有機農業的名稱與定義,隨各國與其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諸如:生態農業、低投入農業、生物農業、動態農業、自然農法、再生農業、替代農業、永續農業等。
早在1924年,德國人魯道夫史坦納(Rudolf
Steiner)便提出農作物有機栽培法,但與當時世界追求農業工業化與商品化的趨勢不符。直至1970年代,由於能源危機發生,生態環境日益惡化,農業生產力也出現衰退的情況(因地力過度耗損以及土壤環境遭到農藥、化肥污染等因素所致),世界各國才逐漸重視有機農業。再加上農業工業化後的農藥、環境賀爾蒙污染危及人類健康,以及開發中國家農產品生產過剩,使得農村人口外移衍生社會問題等,都迫使各國政府重新檢視其農業政策。
一般而言,有機農業強調:
1、
降低環境污染,如利用忌避植物、天敵、微生物製劑等取代農藥;
2、
將稻殼、家禽畜排泄物等農畜廢棄物充分發酵後,轉化為有機質肥料,再施
於田間,同時達於健康有機以及資源再生利用;
3、
建立輪耕制度,放棄大量施灑化學肥料,而採取與豆科植物輪作、間作或輪
作綠肥,以改善土壤理化結構,並減少發生病蟲害的機率;
4、生物鏈的自然機制,常常停用農藥、化肥一段時間後,天敵會自然出現,同時因為土壤環境變得更健康了,作物因此變得更為健壯,自然也提高了抗病力。
台灣的有機農業
有機農業在台灣亦受到政府或民間的推廣。1986年農委會邀請台灣大學與中興大學的專家學者來評估其可行性。1990年民間團體結合日本MOA(Mokich
Okada
Association)國際本部,成立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推動不使用化學肥料及農藥的耕作方式來維護自然生態。另外在1993與1997年分別有「社團法人中華永續農業協會」與「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成立,皆以推動有機農業為宗旨。
在有機農業的推廣中,有機農業認證(Organic
certification)常是成敗與否的關鍵,目前歐美日都已建立良好的制度,讓消費者在購買時,可以藉由具公信力的標章來確認產品是否符合有機農業標準。
目前行政院農委會核可授權的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輔導之驗證團體中,有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MOA)、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TOAF)、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TOPA)、中華民國有機農業產銷經營協會(COAS)等,各個驗證團體的有機認證標章並不相同,但若已通過政府機關的驗證,其標章下方會加註「行政院農委會輔導驗證」的字樣。
2000年中華民國有機農業產銷經營協會舉行有機農產品驗證辦法說明會。農委會公告實施「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申請及審查作業程序」,作為管理及輔導有機農民生產的依據,包括:農耕的環境條件、雜草控制、肥培管理、病蟲害防治、調製與包裝,以及適用的技術、資材等。
有機農業認證過程
農委會有機農產品分級為全有機級和準有機級(多年生果樹、茶樹);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輔導要點:
1.生產者教育訓練
2.環境、農地無污染標示:
a.農地豎立標示牌
b.有機農產品張貼或標示證明標章
c.包裝容器或販售現場應標明生產者、認證機構相關資料。
3.檢附生產計畫
4.符合農委會訂定基準
5.生產記錄-資材、銷售
6.每年至少一次預告之檢查以及必要時無預告之抽查
7.訂定使用證明標章之契約
目前合格的認證標章
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M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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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A自然農法標誌
栽培過程中不可使用化學合成資材,只
使用執行基準中認可的,或審查後認可
的資材達3年以上的農地所生產的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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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A自然農法標誌轉換期間標誌
栽培過程中不可使用化學合成資材,只
使用執行基準中認可的,或審查後認可
的資材達6個月以上,未滿3年的農場所
生產的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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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A自然農法標誌
移行栽培標誌
以自然農法為耕作目標,但在栽培上仍
然有限度使用化學合成資材。 |
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TOAF)

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TOPA)
 
中華民國有機農業產銷經營協會(COAS)

參考資料:
http://www.liukung.org.tw/organic_fram/organic_fram_re1.htm
http://e-info.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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